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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房产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制度
2018-01-11
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受理服务对象办事或电话咨询时,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、时限、程序、所需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。 第二条 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,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,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、有关手续、需要提供的材料等;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职责范围的,应清楚地告知应找的部门和承办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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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窗口岗位服务标准细则
2018-01-11
为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让单位窗口服务岗位树立服务群众、服务社会、服务发展的理念。实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、感情上贴近群众、工作上服务群众的总目标。根据局活动办的统一部署及实际工作内容,制定窗口服务岗位标准细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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